各学院:
根据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手册》要求,结合我校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有关安排,现将2014年石河子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验收及2015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石河子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
1、项目验收依据
此次项目验收范围为2014年石河子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。主要依据《石河子大学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实施管理办法(试行)》以及《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书》中所规定的研究内容、研究周期、完成形式、考核目标及各项技术指标进行验收。
2、项目验收具体安排
(1)验收采取“大学生创新论坛”的形式验收。学院要组织一、二年级学生聆听;项目负责人进行学术报告,并回答专家和学生的问题。
(2)各项目负责人于4月20日将结题验收材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、总结报告,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过程记录册(一式两份)及时报所在学院教科办,同时将所有材料上传至石河子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(http://eol.shzu.edu.cn/zlgc/index.do)。
(3)各学院在5月11日前完成本学院项目验收工作,项目验收地点、时间确定后上报教务处教学实践办,学校将安排专家抽查。
3、上报材料
各学院于5月15日,将本学院项目验收结题材料(项目结题报告书、总结报告、项目过程记录册)及专家打分统计表(并附电子版)一式一份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。
二、2015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
1、申报内容
申报项目分为三类,即“创新训练项目”、“创业训练项目”、“创业实践项目”。
(1)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,在导师指导下,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、设备和材料的准备、实验的实施、数据处理与分析、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。
(2)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,在导师指导下,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,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、开展可行性研究、模拟企业运行、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,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。
(3)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,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,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(或创新性实验)的成果,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,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
2、申报条件
(1)学校积极支持鼓励有关创业方面的项目申报,项目可以在原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基础上申报,也可另选项目申报。
(2)在校各年级学生均可申请参与,但立项人须为2-3年级的学生,项目团队人数为3-5人,每位学生只能参与一项。
(3)指导教师应由副教授或副高以上职称指导,每位教师只能指导一项。
(4)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《项目申请书》(三类)及项目统计表,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1年,申请经费按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填写。资助经费按1万元/项预算。学院或指导老师按照申报经费1:1配套。申请书一式3份。项目统计信息一份以及电子文件。
3、项目评选
学院要选拔、评选出优秀项目,安排名先后顺序上报教务处(上报项目数5-8项),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选出2015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,并上报教育部备案。
4、上报材料
各学院在4月25日前完成本学院项目申报工作,于4月30日将(1)项目申请书(三份含电子版);(2)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统计表(一份含电子版)送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。
具体申报事宜,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联系。联系电话:2058589。
附件:通知.rar
教务处
2015年3月31日